問答指南

取消經營權退貨

取消經營權之退貨申請辦法及相關規定

一、檢附文件:

  1. 填寫傳銷商服務申請書: 請買受人填寫傳銷商服務申請書,寫上鎖貨單號碼、退換貨商品品項、數量,並註明退換貨原因。
  2. 原購貨發票、申購單,任何形式的退貨,請附上原購貨發票收執聯(正聯),購貨發票如有續頁者,須一併繳回辦理。若透過傳銷商取得商品者,請自行向該傳銷商索取原購貨發票、申購單為購貨證明,方予以受理。

二、退回原產品(包含零件包材)    

  1. 辦理退貨時,消費者應保持所有產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外,一併追回該筆訂單之優惠贈品及相關活動獎品,並應自行負擔運費。於通知本公司後三日內,連同發票寄回辦理,經檢查無誤後,我們將立即為您辦理相關手續。
  2. 因不當使用或人為損害造成之損壞、刮傷、髒污、包裝破損不完整者,恕不受理退貨。

三、自行前往營業處辦理:

  1. 清點產品數量與產品品項是否與傳銷商服務申請書及原購貨發票所列相符。
  2. 查對退貨文件是否齊全。
  3. 確認商品折讓單並簽名用印。
  4. 營業處營業時間 工作日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四、退貨應扣除部份:

   凡傳銷商辦理退出退貨,申請退款者:

  1. 依當初付款方式退款,如使用信用卡者須至現場刷退處理、匯款郵購者則匯款退回,手續費請該員自行承擔。
  2. 獎金已發放者(除信用卡刷卡付款者外)本公司按業績獎金百分比在退貨款項中直接扣除,信用卡退款者,須繳回已發獎金方可刷退貨款。
  3. 傳銷商因其他層級之傳銷商退貨而必須繳回因該項交易而取得之獎金及報酬時,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應繳回之金額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帳戶,否則本公司得自應發給該傳銷商之所有所得中扣除。在傳銷商未依規定補足應繳回款項前,本公司得繼續扣除該傳銷商之各項獎金至完全補足為止。若因獎金扣除而影響其上線傳鎖商的獎銜,亦同時追溯之。

五、興田公司發售的輔宣品不屬購回項目興田公司的購回約定僅適用產品於目前仍可銷的、完整的興田產品,不做業績計算之輔宣品需注意興田公司概不負責購回。

六、貨品減損價值計算說明

  1. 產品價值減損之計算標準,原則上以該商品之交易上特性與功能性及考量要求退貨商品之效用、可銷售性等因素而為認定。
  2. 機器類產品較重視功能之正常運作及主要零配件之供應;保養品及保健食品較重視品質及保存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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