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倡環保節約資源愛地球,推動環保減少廢紙張產生,凡更改「銷貨單」或補印「折讓證明單」者,每筆酌收手續費新台幣10元整。 二、宣導日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止。 三、實施日期:自2023年3月1日開始實施。 四、付款方式:僅收現金,不受理現金以外給付。 發文單位:興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中心 發文日期:2023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S18-A5-1120006